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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郵件及相關系統登入之密碼應妥善保存,並使用複雜度及強度高的密碼(例如密碼長度最少 6 碼,最多10碼、不能使用連續性數字或字母、不能與帳號相同…等)且每三個月定期更換密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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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記型電腦、隨身碟、行動硬碟等儲存設備因攜帶方便、容易遺失,應設定密碼保護或資料加密,儘可能避免存放機密公務資料,並善盡妥善保管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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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資料應養成定期備份之習慣,以免因硬體、作業系統毀損而導致資料永久遺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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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電腦應安裝防毒軟體,且作業系統及防毒軟體應隨時更新,以避免漏洞產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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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電腦不得任意與外來隨身碟連結使用,以免病毒透過隨身碟為媒介而擴散感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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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電腦不應連結非公務需要之網站,以避免遭受惡意連結、網路釣魚或是其它來路不明網站之攻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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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使用公務電子信箱帳號登記做為非公務網站的帳號,如社群網站、電商服務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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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公務業務或核心業務時,應使用單位配發之電子信箱收發公務所需資訊,不得使用非公務信箱進行公務郵件收發等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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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電子郵件服務時,不開啟來路不明的電子郵件、不轉寄不明網路謠言及不明廣告信,亦不得散布詐欺、誹謗、侮辱、猥褻、騷擾、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,導致他人權益受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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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者使用電子郵件服務時應尊重智慧財産權,不得有違法傳送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産權之行為,亦不得盜用他人或系統資源,或以任何方式影響系統正常運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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勿任意下載或安裝來路不明、有違反法令疑慮(如版權、智慧財產權等)的電腦軟體或使用P2P檔案傳輸軟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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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送公務資訊應有適當保護,例如加密傳送,並避免使用即時通訊軟體傳送公務敏感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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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資通安全管理法之規範,如有資安疑慮或異常時,應即時通報資訊圖書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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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校資訊安全政策,已公告於資圖處網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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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資安窗口聯絡方式,電話:(02)2601-5310 ext.17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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